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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宿妇发〔2017〕75号
关于评选宿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各开发区、新区妇联,各直属妇工委(妇联)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条战线妇女奋发进取、锐意拼搏,在推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中作出了卓越贡献。为树立新时代妇女新典范,宣传各类贡献突出的优秀女性和优秀妇女群体,经研究,市妇联定于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评选命名一批宿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宿迁市“三八”红旗手100名,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100个。
三、评选标准
(一)宿迁市“三八”红旗手
1、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 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优良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妇联系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妇女工作时间3年(含3年)以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成绩显著。
6、须获得过县(区)“三八”红旗手,或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县(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专业奖项。
(二)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所取得的成绩在界别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 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作出突出贡献。
4、妇联系统的集体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须获得过县(区)“三八”红旗集体, 或其他县(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1、分步进行,民主推荐。本次寻找活动分为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两个渠道,所有被推荐人选要有突出的事迹,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为保证本次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质量,并体现行业、界别的代表性,本次寻找活动将分步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地各单位及社会化推荐的候选对象填写推荐表(附件1、2)报市妇联。推荐时要严格掌握寻找条件,充分考虑界别、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重视推荐来自基层、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等,所占比例要超过50%,妇联系统干部及单位的参评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 10% ,各县区申报的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0%。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推荐市“三八”红旗手和集体候选对象各不少于20个;宿豫区、宿城区推荐各不少于15个;经开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推荐各不少于2个;各直属妇工委(妇联)择优向市妇联推荐。同时,市妇联接收社会化推荐申报。
2、综合评审,征求意见。第二阶段,市妇联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地各单位各人。被推荐人选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保、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人社等部门意见。被推荐人选为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审核同意。对于社会化推荐部分,市妇联将委托所在单位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对其政治、经济以及业绩表现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被推荐人选姓名(集体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申报研究,媒体公示。推荐的人选(集体)经单位征求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填报相关登记表,由所在县(区)妇联、直属妇工委(妇联)统一扎口报送市妇联,由市妇联党组审定拟命名名单并按照评选条件,将宿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拟表彰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宿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五、表扬方式
市妇联将于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对“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命名并表扬。
六、有关事项
1、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各地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推荐的先进典型事迹过硬、实至名归。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大力营造学先进、当先进、赶先进的浓烈氛围,把评选推荐过程变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变成推动妇女干事创业的过程。
3、精心组织、及时报送。请各地分单位及社会化推荐的人选认真填写《候选推荐表》、《汇总表》(附件1、2、5)并于9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市妇联,市妇联综合评审后将评选结果反馈各地各单位及各人,推荐单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填报《登记表》、《汇总表》(附件3、4、5),各类表格一式二份,并附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宿迁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除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电子照片(jpg格式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王文芹,电话:88201509,邮箱:337906520@qq.com
附件:
1、宿迁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表
2、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推荐表
3、宿迁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4、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5、宿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汇总表
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宿迁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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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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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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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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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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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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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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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家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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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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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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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推荐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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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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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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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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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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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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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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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宿迁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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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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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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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 彩色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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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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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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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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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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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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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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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家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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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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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15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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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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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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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直属妇工委(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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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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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宿迁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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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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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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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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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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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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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15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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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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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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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直属妇工委(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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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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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宿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表彰项目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家庭住址 |
最高荣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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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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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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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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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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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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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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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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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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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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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彰项目”内填写“三八红旗手”或“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集体”只需填写表彰项目、名称和最高荣誉。
[责任编辑:sqwomen]